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未滿9年義務教育能退學嗎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未滿9年義務教育能退學嗎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不是。
未滿十六歲的學生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己滿十六歲未滿十八歲是限制行為能力人,因此未滿十八周歲的學生簽字,學校不能注銷學籍,必須有其家長(法定監護人)簽字方可。
我的觀點是:未成年人可以不承擔刑事責任,但得讓監護人來承擔這個責任。你養條狗咬了人都是你的責任,為什么一個有意識有能力的的“人”可以因為不滿十六歲而為所欲為,現在,一些熊孩子的行為真是有點可以人可怕,或者,讓監護人承擔更多責任會是對未成年人保護法有效的補充。
不存在這樣的事,休學是學生出現了特殊情況和原因。向學校提出申請。當然了,要有證明的。這樣是可以的,身體好了可以跟下一年級的。這里所提出的問題,肯定是自己不上課了,自己輟學了,又要回來上。這樣的一般是屢教不改,臭名昭著的小混混了。這樣的學生老師管不了。還期盼著不上了呢,傻子老師才會要。提問題的家長肯定是這樣孩子的家長。不反醒自己又要把屎盆子往老師身上推。要你才怪。
不存在這樣的事情。休學,會是學生本人或是學生家長提出來的。學生由于身體問題或是其他原因無法繼續這接下來的學習生活可以提出休學。他就有機會保留學籍號跟下一屆的同學一起畢業。是誰提出這種問題的?無知。學生本人想退學不讀書了就自己走的吧。他在同屆同學九年級畢業之前回來報名都有機會繼續讀書的。不要任何事情都跟學校扯上關系。
國家依照相關規定對適齡兒童和青少年實施的9年制的教育制度,在無任何特殊情況的前提下,學校無權開除孩子的學籍,不允許孩子讀書這種事情,而在很多農村,老師需要一次次的走進主動放棄學習的孩子的家庭,一次次的動員他們走進學校,這就是我們目前的現狀。
如果學校動真格的要求一個孩子提前回家休學,讓他們不要出現在校園/班級,由此可以想見,這個被要求離開學校暫停學業的孩子,在學習上,在紀律上,在人品上,或者在某一方面,要差到什么程度?
要知道,要相信學校領導和任何一個老師,絕對不會放棄一個積極向上,學習成績好,學習態度好,組織紀律性強的孩子,而把老師逼到一定程度之后要放棄的學生,一定有問題。
不要說,沒有教不好的學生,只有不會教的老師,在現實生活中,如果你在一線教學過,你就知道一定有孩子,是在你教他們一年或者幾年的時間里,教不好的。
你在努力,他們在使勁后退,他們的家長對這些孩子的成長不聞不問,不管不顧。
你在為他們的成長操心,他們的家長遠遠的站在那里,當甩手掌柜,不但不幫你一把,還落井下石。
所以,如果這個問題是某個家長提出來的,你要做的是去幫助自己的孩子,而不是去探討學校的行為是否得當,因為探討沒有意義,探討不能讓你的孩子主動向好,而要糾正一個孩子的不良行為,只有家長沖在前面才最有意義。
這種情況一般來說是不會的。首先我們需要明確,所謂退學就是學生因為不喜歡目前的學校或專業而主動提出離開學校,或者學生在校違反學校相關制度而被迫離開學校的情形。由此可見,無論是主動退學還是被迫退學,都與年齡沒有直接關系。
學校在學生退學時應退還所繳學費,但具體情況會根據不同原因有所區別:
如果學校因違反國家規定或刊登、散發虛假招生簡章等行為導致學生退學,學校應全額退還學生所繳費用,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學生注冊繳費后未入讀的,學校應退還所繳學費、住宿費的90%。學生在校經批準轉學、中途死亡或因病休學、退學的,學費、住宿費按學生實際在校時間清退,未滿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如果學生私自離校或因自身原因被學校按規定開除學籍,或因觸犯法律、法規不能繼續接受教育,所交學費、住宿費不予清退。
如果學生已經領取了書本等,在退費時,可以扣除相應的費用。如果沒有發生實際費用,應該全額退回學費。
如果學校不退學費,學生可以嘗試和學校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教育部門投訴或通過法院起訴。
綜上所述,學校在學生退學時原則上應退還學費,但需扣除已發生的費用,如書本費等。如果學校不按規定退還學費,學生有權利通過協商或法律途徑要求退還。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未滿9年義務教育能退學嗎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未滿9年義務教育能退學嗎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