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統一城鄉義務教育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統一城鄉義務教育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2006年9月1日,中國修訂后頒行的《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實施義務教育,
學雜費
不收學費、雜費”,國家從法律的層面確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保證義務教育制度實施。2007年春天,這項改革推及到全國農村;同年秋季,全國農村義務教育在免交學雜費的同時,還免收教科書費,1.5億學生因此受益。免除學雜費后,平均每個小學生年減負140元,初中生年減負180元,貧困寄宿生可減負500元。
2008年7月30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全面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工作。會議決定,從2008年秋季學期開始,在全國范圍內全部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繼續免費提供教科書,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寄宿學生補助生活費。
作為一個底子薄、起步晚的發展中大國,普及義務教育絕非輕而易舉。改革開放的關鍵抉擇,徹底改變了當代中國的命運,為教育事業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也為實現教育公平開辟了道路。到2005年,全國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地區人口覆蓋率超過百分之九十五。
國家全面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后,農村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的合法權益基本得到了保障。繼2007年全面推行農村義務教育免除學雜費政策后,2008年秋季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雜費也全部免除,中國形成了城鄉統一的義務教育普惠制,教育事業更加和諧地向前發展。
全面免除城鄉義務教育學雜費,體現了黨“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執政理念。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持續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隨之而來的是人民群眾文化需求的新增長。讓發展成果更好地體現在保障人民接受教育的權利上,不僅符合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而且順應了人民群眾的新期待,充分證明黨是人民利益的忠實代表。
全面免除城鄉義務教育學雜費,是積極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努力建設服務型政府的新進展。貫徹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保障公民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是政府的一項基本職責和義務,是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加大財政對教育的投入,保障經濟困難家庭、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使每一名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得到保障,輕松快樂地上學,擁有更加光明的前程、美好的人生,也為人民富裕、國家強盛打下更加堅實的基礎。
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年滿6周歲)、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其實質是國家依照法律的規定對適齡兒童和青少年實施的一定年限的強制教育的制度。義務教育又稱強迫教育和免費義務教育。義務教育具有強制性、免費性、普及性和世俗性的基本特點。
1986年4月我國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這是我國首次把免費的義務的教育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也就是說適齡的“兒童和少年”必須接受9年的義務教育。
關于義務教育
我國義務教育法規定的義務教育年限為九年,這一規定符合我國的國情,是適當的。目前,我國的義務的教育學制的實際情況主要有“六三制”(即小學六年制,中學三年制)、“五四制”(即小學五年制、中學四年制)和“九年一貫制”三種學制。其中還有少數地區實行八年制的義務的教育,即小學五年制,中學三年制,但這些地區目前也正在抓緊實現由八年制向九年制的過渡。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統一城鄉義務教育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統一城鄉義務教育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