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解讀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解讀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我國義務教育新課程改革經歷了四次:
1999年,提出了“研究性學習”,并以此為標志,開啟了我國基礎教育課程教材改革的新時期。
2001年,教育部頒發了《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標志著我國新課改正式開始。
2003年,教育部印發了《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和15個學科的課程標準(實驗稿),標志著我國高中新課改正式開始。
2017年,教育部頒布了新的《普通高中課程方案(2017年版)》及14個學
我國義務育課程改革有8次,每次重點都是對課程計劃、課程標準、教材進行改革,也在這三大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
1. 1949年12月教育部召開第一次全國教育工作會議,會議提出了教育改革的基本方針“以老 解放區新教育經驗為基礎,吸收舊教育有用經驗,借助前蘇聯經驗.建設新民主主義教 育‘’。2. 1913年1月召開的大區文教委員會主任會議和6月召開的第二次全國教育工作會議吹響了新 一輪改革的號角。兩次會議確立了今后教育工作的重點是整頓、鞏固和發展中小學。3. 1957年2月,毛澤東作了“關于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的報告,提出:“我們的教 育方針,應該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體育幾方面都得到發展,成為有社會主義覺悟的 有文化的勞動者。
本次課程改革中,將廣大教師所熟悉的“教學大綱”改成了“課程標準”。這并不僅僅是名稱的變化,“課程標準”與以前的“教學大綱”相比,區別在于:
(1)課程標準著眼于未來國民素質;教學大綱著眼于內容規定。即:課程標準主要是對學生在經過某一學段之后的學習結果的行為描述;教學大綱則關注教學重點、難點、時間分配等具體內容。
(2)課程標準在關注知識和技能目標的同時,要關注學生學習的過程、方法、情感、態度及價值觀;教學大綱側重強調的是知識和技能目標,關注的是基本的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要求及若干教學建議。
(3)課程標準突破學科中心,為學生終身發展打基礎;而教學大綱則以學科為中心。
(4)課程標準注重學生的學,強調學習的過程和方法;而教學大綱則強調教師的教。
(5)課程標準更加關注人的發展過程,提出多元評價建議,評價不僅考察學生對知識的掌握,而且重視學習過程和體驗;而教學大綱則更多地關注學習的結果。
(6)課程標準為教材編寫、教師教學及學業評價留下了創造空間,即教師不是教科書的執行者,而是教學方案(課程)的開發者,教師是“用教科書教,而不是教教科書”;而教學大綱不僅對教學目標和教學內容作出清晰明確的規定,而且規定了知識點的具體要求及深度、難度指標,多數教學大綱還規定了詳細的教學順序,以及各部分內容的課時等,忽視了教師主動性和創造性作用的發揮。
2001年,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下,教育部正式啟動了新一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頒發了《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初步構建了符合時代要求、具有中國特色的基礎教育課程體系。2001年開始在全國38個縣、區進行義務教育階段課程改革國家級實驗,分層推進,滾動發展。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解讀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解讀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