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中小學教育課程懲罰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中小學教育課程懲罰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1、出勤準時,按時到校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
2、自覺遵守課堂紀律,不準頂撞老師。
3、按時認真完成老師布置的每項作業,不得抄襲作業。
4、考試不允許作弊,為自己負責,如發現,一律嚴懲。
5、尊敬老師,見到老師要問好,團結同學,舉止文明,不能講粗話臟話,嚴格遵守七不規范。
你為什么一定要體罰呢?換個方式嘛,只要學習好,什么都滿足他,物質獎勵感化他,要吃給吃,要玩給玩。只有這樣校長家長才能滿意,至于你有什么不快,請壓住。老師有這么好當的。很苦啊
教師可以適當的體罰學生。
在過去,一日為師終身為父。身為父親體罰自己的孩子為什么不可以呢。
現在的孩子有點太嬌氣了,任何一點的責罰和責罵都不能忍受。有學校的學生因為被老師責罵了所以跳樓了。
現在一點點的挫折和失望都不能接受,當自己走上殘酷的社會的時候又怎么能夠更好的適應社會呢。
我曾經認為老師就是負責教書育人的,既然你就是一個教書的,怎么可以體罰學生呢。況且你又有什么資格體罰學生呢。但是朋友的一席話讓我改變了想法。
朋友是一個高中老師。她說她們課堂上面有幾個很調皮的學生,本來她是想管他們的,但是一些資深的老師勸她不要管這幾個學生。因為這幾個學生的父母比較難纏,要是兇孩子都會找老師事情。
同學給我說,如果都是這種父母的話,那么孩子肯定老師是不會管的。你想學就學,不想學就算了。
教師其實適當的體罰學生并沒有什么,沒必要把這件事情想的太嚴重。我們小的時候誰沒有被體罰過呢,現在不照樣健健康康的長大成人了。
自古就有老師的戒尺、教鞭,用來教訓、體罰學生打手板、抽屁股的用具,只是一種形勢,不會對學生身體有危害,屬心理警告。嚴師出高徒,不打不成材。
不過,現在的學生金貴,家長望子成龍,不能說不能打(包括罰站),都是太子、公主,自以為將來都是部長省級高干。
其實不然,不就是個學剩(學校剩下的)嗎?
現在做老師要保著自己的飯碗。學生讀書成績不好,千萬不要體罰他們。不然出了事就毀了一生。孩子的教育,一半靠家長,一半靠老師。一個班級有成績好的同學,也有成績差的同學,這是很正常的,要想把全班全部教成優等生是不可能的。如果把學生全部培養成政治家、軍事家,人類就毀滅了。如果全部培養成科學家、高級知識分子,誰去當工、農、兵、商。所以做老師的千萬不要計較學生的學習成績好壞,主要對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很重要!
我80后,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我們小學和初中時代的老師那些五花八門的懲罰手段。
那時候,我們學校旁有一條小河。有一次,幾個同學逃課去河里抓魚。老師就讓他們現在講臺上,把魚塞到他們嘴里。只見幾個同學在講臺站一排,個個嘴里叼著魚,魚兒尾巴還在一甩一甩,特別滑稽!
另一次,幾個男同學打架,老師就讓他們對著墻打拳,不打出血就不能停,最后,教室前面的墻壁上一排鮮紅的血跡。這要是放到現在,家長估計早找上門兒了。
那時候,我們班有一個學生經常逃課,不交作業。班主任就給他算,逃課一次打幾個手心,不交作業一次幾個,最后算出來總數有一百多個手板心。于是,老師讓我們全班同學,每人去打那個同學3個手板。如果誰不使勁兒打,老師就打誰。于是,大家排著隊使勁兒去打那個同學的手板。最后,那個同學受不了,推開大家,就往教室外面跑,然后我們就在后面追。最后他跑到了河中心,我們怕出事就沒追了。后來他的奶奶到學校給老師說不要打他了,老師才沒有再打了。現在想想,這個行為挺過分。
在六十年代初,家居農村的我,時值只有五歲,每天都看到村里的哥哥姐姐早上起來就背著書包上學,中午又背著書包回家吃飯。然后又背著書包去上學,下午又背著書包回家,自己打心眼里非常羨慕。多次在媽媽面前哭鬧,要和他們去上學,幾次隨著他們去到學校,走進教室,座在板凳上,等到老師開始上課,內心恐懼老師,才不請自行離開學校。六歲到了,父母才同意自己上學,全班同學才有二十八個同學,記得教師是一個外村里的女老師,讀了一年后,老師就換成自己的堂叔。經過老師的考試,一年級的二十八個同學有六名升為二年級。自己雖然說是年齡最小,記得第一節課,內容是約法三章:一是上課不準交頭接耳。二是每一課上完后,認錯一個字打一條(棕葉條),默寫錯一個打兩條。三是背誦錯兩個字一條。四是夜間必須坐在煤油燈下,夜讀全部課文。
每周星期六上午放星期假前布置家庭作業,下星期一上課就檢查“筆試”“口試”,對照約法三章,兌現棕條打左手掌。記得第一次被打手掌的時候,堂叔也許是給面子,叫其他同學代勞。由于同學之間又“無冤無仇”,打的時候不覺得什么痛,叔叔站在一旁“監督”,見同學打了不但不生氣,反而嘲諷。叔叔很生氣地從同學手里奪過棕條,幾大條打去,痛得我眼冒金星,淚水不斷的往下流……
從此,老師講什么就聽什么!布置的作業也能按照完成。今天回想起來,還記憶猶新,要是沒有叔叔的幾棕條,也許今天一事無成……
63年我讀小學五年級。新班主任語文周老師高度近視,我作文寫字潦草,周老師的懲罰辦法是抄作文,五遍十遍最多五十遍,弄得我抄到凌晨三點。至此達到了老師懲罰的目的。我從此以后寫字慢且工整,受益匪淺。我感謝周老師對我的懲罰。
我是從學生中過來人,記得我在班級里是最差生,小時候也是班級里最窮的貧困生,但是我也從來沒有體驗過老師的什么處罰手段,也沒有看到我班級里的同學受到任何處罰。平時自己做錯了的事,我們的老師一到課堂就把我做錯了的事,不指名道姓地講訴了一篇,也不指名道姓地嚴肅批評了一頓,他的這一作法是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式。在學生時代我最受委屈的時代是初中,因為在我們的少年時代沒有任何交通工具,也沒有家長接送,因為是大集體時代每一個家長都是靠爭工分養家糊口,根本沒有什么時間接送,就因為我個子小家里又窮,所以經常受到同村同齡的本村本組同學語言肢視,但從來沒有被打過。后來初中畢業了同村的孩子只有我一個被高校錄取,從此我走上了新的人生啟程,這是我最喜歡最開心的時代從這里開始…。
如何解讀懲罰性的教育?你怎么看?
現在人們對教育這個問題,議論紛紛!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真是仁者見仁 智者見智!當下教育出現了這么一句流行語:家長不管,學校不想管,老師不敢管!這就造成了學生到?是管?還是不管?管,如果管出了問題,這個責任誰擔當得起?如果不管,???的家長反而責怪是老師,學校的責任!這真是一對難以協調的矛盾!
因此,我個人認為:一個人的健康成長,離不開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這三者之間是相輔相成的,不能完全割斷開,否則就是不全面的教育,畸形教育!
教學,教學,這是"教"與"學"雙方認真,努力,合作的結果!這兩者之間不能割斷開來!否則任何一方的努力都是徒勞的!外因是變化的條件,內因是變化的根本,內因起決定性作用!因此在校學習的學生必須要認真地配合老師上的每一堂課,決不能遲到早退,吊兒郎當,喜歡聽就聽,不喜歡聽就玩手機,吃零食,講話,打磕睡……當老師發現學生???這些違反紀律行為時,老師應該拿起做老師的尊嚴和威望,讓這些不守紀律的學生進行適當的???情理的懲罰:例如,當場點名;當場出題讓他回答;當場讓他演板回答問題;罰站幾分鐘;……這樣做目的就是為了讓學生認清自己的錯誤行為!人貴有自知之明,如果屢教不改,這樣的學生實在是???藥可救矣!!!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中小學教育課程懲罰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中小學教育課程懲罰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