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教育機構責任糾紛訴前調解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教育機構責任糾紛訴前調解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訴前調解結束后,會產生兩個后果:一是調解失敗,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糾紛進入訴訟程序;另一種則是調解成功,爭議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對于前者我們不必細述,而對于后者,則會出現調協議的法律效力問題。
你可以選擇調解,也可以選擇不調解。從效率方面來講,有些案件調解不失是一種好的方案。
即使選擇了調解,在調解未果的情況下,法院將繼續審理,依法作出判決。
希望可以幫到你,祝您生活愉快!
很高興我來回答你的問題。
收到法院訴前調解階段權利義務告知書對于作為當事人的你來說是訴訟中再正常不過的事了,法院適用訴前調解,說明你的案件具有快速處理的可能性,對你來說你可以選擇接受訴前調解,也可以拒絕訴前調解,至于是否接受,還需要根據你自己的態度決定。
我所謂的根據你自己的態度決定,是指作為當事人的你,在面對本案時,你自己有一個利益關系的衡量。訴前調解具有快速、公平的特征,如果你時間和精力不夠,或者你也想早日解決本案的糾紛,適用訴前調解不失為一種明智之舉,即使調解不成,也還可以繼續訴訟,對你來說就多了一種解決糾紛的方式。如果你不在乎訴訟花費的時間和精力,或者覺得本案適用訴前調解根本不可能達到你訴訟的目的,那就拒絕訴前調解吧,畢竟訴前調解是要花費一定時間的,徑直訴訟可以提高效率。
所以,收到法院訴前調解階段權利義務告知書,你不需要過度的緊張,那只是法院解決糾紛的一種方式,是否接受你可以根據自己訴訟的目的,進行判斷了。
如果法院向你發送調解權利義務告知書,說明法院認為你所涉案件符合庭前調解的條件,既然也發了權利義務告知書,相關權利義務應當有釋明,你認真閱讀就可,如果第一次經歷訴訟,經歷下調解也可以,若是原告方,經調解如能讓你的訴求達到滿足,既省事也省心。若是被告方,經調解如原告方能遷就你方而做出一些讓步,也同樣能達到省心省力的效果。調解和判決一樣,也是法院處理民事糾紛常用的方式之一,其產生的效力與判決一樣,也具備強制執行力。調解是中華民族以和為貴的傳統在司法實踐中的一種體現,其有一定的優勢,但其弊端在于不如好的判決具有的示范效應。
通俗一點講,就是法院告知你,此案存在訴前調解的可能性,畢竟打官司是很耗時耗力的,所以法院就安排當事人雙方進行調解。
調解是自愿的,如果有一方不同意調解,案件將正式立案,進入審理階段。如果雙方同意調解,法院就根據雙方達成的協議出具民事調查書,案件就不用審理了。
當事人如果不同意訴前調解的情況下,那么人民法院就應當立即轉為立案審理程序,進行開庭審理,但在庭審過程中仍然可以進行調解,現在有些地方的人民法院將訴訟調解前置話,即在開庭審理以前就組織相關人員對案件進行調解意見所述和當事人之間的對于寢室,但也許當事人他不同意,那法院就應當轉立案程序。
我國現行民訴法雖沒有訴前調解的規定,但法院開展訴前調解的報道卻常見諸報端并獲得贊譽,可見訴前調解在實踐中已具有存在的正當性和必要性。
在當前的審判實踐中,訴前調解主要包括兩種情形,一為不具有法院審理性質,即由在法院立案庭設立的人民調解工作室來調解;一為具有法院審理性質,即由法院立案庭的法官來調解或法官與人民陪審員、人民調解員共同來進行調解。 上述即為法院訴前調解規定的具體內容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教育機構責任糾紛訴前調解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教育機構責任糾紛訴前調解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