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各級教育機構隊友特殊困難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各級教育機構隊友特殊困難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鄉村教育利好政策有千萬,但一個八十年代初中師畢業的老教師,因工作認真操勞過度在未晉升中級時就患大病倒在初三教學崗位,多次做重大手術,之后盡管拖著病體上班但絲毫沒有得到職稱的眷顧工資一直很低,直到去年退休還是初級,打卡工資三千不及剛入職教師的收入,上有老下有小本人經常看病就這一點點工資怎么去生活,多次呼吁無果,心里拔涼拔涼的。
鄉村教育的政策:
隨著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出臺和實施,我國實行鄉村教育振興計劃!鄉村教育政策更加規范和完善:
1、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適齡兒童必須接受九年制義務教育!用法律形式規定了適齡兒童入學接受教育的權利。
2、義務教育階段免除學生學費、書費等費用。
3、對于義務教育階段的貧困生可以由本人提出申請,教育部門批準,給與資助。
4、對于在校的殘疾學生、貧困戶家庭學生每學期400元生活補貼!
5、對于貧困住宿生每學期由本人申請,學校把關,資助中心批準每年給予1300元生活補貼!
國家對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優惠多多,目的是保障適齡兒童完成九年制義務教育。但由于種種原因,鄉村學校也出現很多問題,比如計劃生育、農村人口向城里流動、貧困地區搬遷等原因,鄉村學校教師資源缺乏,學生人數越來越少,撤校合校越來越多,為當地農民子女上學帶來了不便!成了一個難以解決的瓶頸!
因疫情延遲開學,學校會不會返回學生部分學費,這個問題不能一刀切,要看是公立學校還是私立學校,還要看孩子處于哪個教育階段。如果是公立的九年義務教育學校是不會返回什么學費的,因為九年義務教育是沒有收學費的,但是應該少收部分住宿費和伙食費。
私立學校是否應該退學費,我認為也不應該退,教育部規定疫情期間停課不停學,學校的一切教學工作都沒有停止,老師為了上好網課比平常正常上班更拼更累。工作量比平常更多,收入也不能減少。學生雖然沒去學校學習,但是居家學習也還是在老師的帶領下學習的,所以不應該退學費,但是可以適當減免部分住宿費和伙食費。
但是也有人認為如果學生在校時間縮短了較長時間,學校理應免收一部分費用。如果學校通過補習彌補了缺失的時間,應當足額交費。再一個很多中小學私立學校在疫情中間同樣也進行了網絡教學,而他們老師的工資并不是國家財政供養,那么學校有權利收取一部分費用給予老師補償。
疫情過后減免費用還沒有政府通告出來,其實做為九年義務教育的公辦學校是不需要減免費用的,本身他的學費是全免的,其它費用也是隨著開學才會產生。至于民辦寄宿學校是建議減免部分食宿費用,這場疫情已經持續一個多月了,如果按學生正月十五開學來算,已經22天了,而且開學時間還沒確定,這期間的食宿費用是應當減免的,當然如果疫情結束后,民辦學校通過縮短假期來挽回耽誤的課程的話,這筆費用是不用減免的,一切都要看學校的政策來定,愿疫情早日過去,學生都能安全的坐到教室里上課。
九年義務教育期間是免學費的,所以學費不存在多收少收問題,要說收費收的是課本費用,輔導材料費用,還有就是班費,課本費是不會少的。因為這個早晚都要發,輔導材料費用應該適量減免,因為晚開學一個月,這中間上網課,都是學生自己復印試卷和各種材料,如果在校是學校統一發的,所以減免。
高中和大學之類的,應該不會減免學費,因為雖然沒在校,但是都在網上受課,老師并沒有缺席,你學到的知識還是學校傳授給你的。所以不應減免。其他學雜費用應該有所減免。
今年受新冠疫情影響,導致推遲開學,有些家長已經開始著急開學后的學費怎么算,住宿費怎么交,是不是按實際在校時間收取?對于這些疑惑,網上家長網友眾說紛紛。
教育學費一向是民眾關心和社會關注的熱點,如何收取費用,退費不退費,相關部門自會有所安排。家長和學生要做的事情就是保持原有狀態,并不需要對這件事情有過多的關注,相信學費的事情也會有一個明確的結果與解釋。
教育部對廣泛關注的疫情期間學費問題及其相關事宜,作出了相應的解答。在《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有關問題的預警》中有了明確規定。
學費(保教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各地應按照當地人民政府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統一部署開學復課,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提前收取學費(保教費)。這里明確了在疫情期間,幼兒教育機構、大中小學在無法開學、開課的情況下是不能收取學費的。學費收取以實際情況為參考。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應根據實際住宿情況合理確定退費辦法。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這次關于住宿費的收取問題,國家考慮的非常詳盡,未住宿的不能收取相關費用。并且要按照學校開學、開課實際的情況對住宿生進行住宿費的退費處理。
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教財司函〔2020〕30號),全面落實好各項學生資助政策,通過減免學費、住宿費,或發放臨時生活補助等方式,加大對患病和受到疫情影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
本次的規定不僅考慮到普遍性還照顧到了個別群體,就是貧困學生。要求各地做好對其進行減免學費,發放補助等資助工作。
學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義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違規亂收費。
這個規定是從政治高度對疫情期間的收費進行了明確,指出防控是學校的責任和使命,不能以此為理由,向學生及家長進行收費。
并且要求各地相關部門根據教育收費管理權限和屬地化管理原則,結合當地實際,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管理,嚴肅查處各種亂收費行為。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各級教育機構隊友特殊困難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各級教育機構隊友特殊困難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