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教育活動三要素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教育活動三要素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1.教育者:就是從事教育活動的人。一個真正的教育者必須:有明確的教育目的,理解他在實踐活動中所肩負的促進個體發展及社會發展的任務或使命。那些偶爾對學生的身心發展產生影響的人,不能稱其為教育者。所以,教育者意味著一種“資格”,是能夠根據自己對于個體身心發展及社會發展狀況或趨勢的認識,來“引導”、“促進”、“規范”個體發展的人。因此,“教育者”這個概念,不僅是對從事教育職業的人的“總稱”,更是對他們內在態度和外在行為的一種“規定”。這樣才能從“類”和“質”兩方面來把握這個概念。
2.學習者:比起教育者來,學習者有其自身的特點: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學習目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學習背景或基礎,并由此影響到各自的學習興趣、能力或風格;不同的人在學習過程中所遭遇的問題與困難不同,進行有效學習所需要的幫助也不同;不同的學習者對于自身學習行為反思和管理意識與能力不同,從而影響到他們各自的學習效率和質量。因此,學習是一種高度個性化的活動。
3.教育影響:教育影響即教育活動中教育者作用于學習者的全部信息,既包括了信息的內容,也包括了信息選擇、傳遞和反饋的形式,是形式和內容的統一。從內容上說,主要就是教育內容、教育材料或教科書;從形式上說,主要就是教育手段、教育方法、教育組織形式。正是教育內容與教育形式的統一所構成的教育影響,使得教育活動成為一種區別于其他社會活動的一種相對獨立的社會實踐活動。
育的方法:
1、教育者——教育實踐活動的主體,對受教育者的知識、技能、思想、品德等方面起著教育影響的人。
2、受教育者——教育實踐活動的對象。
3、教育措施(教育影響)——教育者與受教育者進行教育活動時所依賴的一切事物的總和。
廣義的教育泛指一切有目的地影響人的身心發展的社會實踐活動。
狹義的教育即學校教育,它不僅包括全日制的學校教育,而且也包括半日制的、業余的學校教育、函授教育、刊授教育、廣播學校和電視學校的教育等。
它根據一定社會的現實和未來的需要,遵循年輕一代身心發展的規律,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系統地引導受教育者獲得知識技能,陶冶思想品德、發展智力和體力的一種活動,以便把受教育者培養成為適應一定社會(或一定階級)的需要和促進社會發展的人。
1949年12月,教育部第一次全國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在會上,新當選的教育部部長馬敘倫,就教育部的工作方針作報告。
教育部是領導新中國的教育機關,主要從三個方面著手抓工作。
第一個方面:收回教育主權,接收外國津貼學校。
1950年10月12日,教育部經政務院批準并根據政務院的指示,將輔仁大學收回自辦,并任命原中方校長陳垣為校長,負責主持校務。
在新政權的支持下,輔仁大學收回教育主權的斗爭取得了圓滿的勝利。
第二個方面:改善學生健康狀況。
第三個方面:改革學制,進行院系調整。
構成教育的三個要素為:受教育者、教育者、教育影響
聯系:前者處于領導、控制和執教的地位,后者處于被領導、被控制和受教的地位。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主要矛盾:教育者的要求與受教育者身心發展特點及水平之間的矛盾。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教育活動三要素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教育活動三要素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