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勞動教育的活動材料怎么寫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勞動教育的活動材料怎么寫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所需要材料如下:
(1)投訴應當由投訴人向有管轄權的勞動行政部門遞交投訴文書。投訴文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①投訴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被投訴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以及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情況;②勞動保障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事實和投訴請求事項,并應有投訴人的簽名或蓋章。
(2)投訴人證明材料。投訴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應提供原件核對);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或注冊登記資料(確實不能提供的,經說明后可不提交)。集體投訴推薦代表的還需要提交推薦人簽章的推薦委托文書。
(3)相關證據材料。提交必要證據材料以證明投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訴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所造成的,如證明勞動關系及與投訴請求有關的證據材料。具體事宜可以直接咨詢勞動局,以勞動局的要求為準。
1、首先要完成工作交接,并簽署相應的交接表格,資料的移交。
2、確認社保的交接手續,看看養老手冊,公積金卡,醫療卡,等是否都已拿到手。確認好,社保關系轉出是否需要原單位提供證明或蓋章,在離職時一并辦妥。避免,原單位翻臉不認人,麻煩。
3、請原單位出具正規離職證明,經勞動部分蓋章的。同時,在你的勞動手冊上蓋好解除勞動關系章。
4、戶口在原單位集體戶口中的,需要確認戶口最晚什么時候需要遷出,需要哪些手續,需要原單位提供哪些材料或蓋章,提前辦好。
5、與原單位簽署的勞動合同及補充協議保存好,作為就業證明材料以免不時之需。
6、若有簽署競業禁止合同的,接觸勞動合同可能會涉及到一部分違約金或補償金。看看違約金/補償金條款是怎么說明的。如果,原單位要限制你在今后半年內不能從事本類型崗位的,原單位需要提供一定的補償金。
7、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的行為。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
(1)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系,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2)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3)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工作1年未簽訂勞動合同也未繳納社保,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11個月未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和補繳社會保險。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部分地區還需要提供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后,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勞動仲裁委不收費。然后給雙方舉證期;之后開庭審理,并且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于裁決書不服,我們可以起訴到法院; 3、可以不請當地律師代理,自己親自處理,我可以為你提供遠程指導(相關法律文書我寫好發給你后,你打印即可),一樣能勝訴; 4、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你去新單位工作!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勞動教育的活動材料怎么寫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勞動教育的活動材料怎么寫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