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開展安全教育宣傳周活動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開展安全教育宣傳周活動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1996年3月,國家7部委聯合發布通知,決定自1996年起,建立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制度,并決定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為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規定所有中小學校都要在全校師生中開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動。
2021年12月4日是我國第八個國家憲法日,同時屬于“憲法宣傳周”和《安全生產法》宣傳周期間。
為進一步宣傳普及習近平法治思想、憲法及安全生產法律知識,推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法治建設,12月1日下午,市安委辦、市應急管理局在深圳市安全教育基地舉辦2021年國家憲法日暨《安全生產法》宣傳周啟動儀式。
2021年是第四個安全生產法宣傳周。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要求,從2017年起,將每年12月的第一周作為《安全生產法》宣傳周,集中開展宣傳活動。大力宣傳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全面營造安全生產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推進依法治安和安全生產事業再上新臺階。努力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營造健康穩定的安全生產法制環境,提供有力安全生產法制保障。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開展安全教育宣傳周活動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開展安全教育宣傳周活動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